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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思沁中学工会慰问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广大教师职工的关心和呵护,使全体教师及职工能够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增强我们思沁中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并完善本校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

1. 慰问标准:在职教师职工生病住院,有关领导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一年多次住院,原则上只慰问一次。在职教师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需动手术)有关领导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10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2. 慰问方式: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教师及职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处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确需校长、校级领导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校长报告后决定。

3. 慰问告知:为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况,慰问对象的家属、亲属或知情人应主动及时向所在处室主任或校办领导告知,由他们再向分管副校长及校长报告。

二、丧事慰问制度

1. 慰问对象:在职教师及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

2. 慰问标准:在职教师及职工父母、配偶去世,赠送花圈、礼品、祭品等总价值金额500元。其他情况,另行商定。

3. 慰问方式:在校在职教师及职工及父母、配偶亡故的,孝家应主动告知所在处室负责人和校办公室。由学校派代表前往悼念。

三、其他慰问制度

1. 在职在岗的教师及职工生日,发放贺卡,并赠送生日蛋糕。

2. 婚嫁庆祝,单职工600元,双职工1000元。

3. 家庭添丁:400元。

四、经费来源

   住院慰问金、丧事慰问金、生日慰问金等均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以上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湖南师大附属思沁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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