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为全面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近日我校诚邀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雷锋派出所民警谷津潼来我校为高一、高二、高三全体学生开展一场深入浅出的法制讲座!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谷津潼警官为大家解读了如何正确去理解法律,随后他列举了部分司法机关如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如何遵照法律,依法办事。
法律的首要作用是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形式实现的。授权性规范指引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规范指引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规范指引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换句话说,其实法律就相当于游戏的规则,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告诉人们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就是法律。
违法无小事,违法事件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在校园里面,很多同学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谷津潼警官随后为大家科普了常见了几种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希望所有同学能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不以暴制暴,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抢劫和盗窃都属于违法行为,盗窃是秘密获取,抢劫是公开获取,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财物抢走的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病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它具备依赖性、危害性、非法性、耐受性四个特征,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皆属于违法行为。
谷津潼警官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分别就校园欺凌、盗窃抢劫、吸食毒品三个方面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校园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以及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同学们深受启发。
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不参与打架斗殴,不进网吧等未成年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论,不欺负同学,不向同学索要钱财,不强行夺取他人物品,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外号,不传闲话、不嘲笑他人,与同学交往不能有攻击性行为,不骂人、不打人,不孤立、不排斥任何同学。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增强团结友爱意识,遵守校规校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坚决不对同学使用暴力。
多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培养一颗感恩的心,传递正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增强自我意识和责任感,与家长和老师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了解家庭和学校的期望,接受教育和引导,及时反馈自己的问题和疑虑,使自己得到更好的成长。
我校始终坚持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接下来我校将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强化法治与安全教育相融合,着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远离校园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新时代“学法、守法、护法”的思沁少年。
来源|校办公室
一审|张真珍
二审|王永芳
终审|王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