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遵守交规
从我做起
致家长的一封信
爱生命 安全出行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敬请家长积极配合,敬请协助学校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中学生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外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在此,我们向学生家长们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配合我们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具体做到:
1. 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 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 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 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更不要玩手机,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 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幸福安康!
长沙师大思沁高级中学
2022年9月30日
学生交通安全必读
一、清醒认识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表现
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是比较广泛的,主要表现在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方面,下面就这些方面中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作列举。
(一)中学生在路上的不良行为:
1.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不是靠路的右边行走,而是在路的左边或中间行走。经常边行走边玩手机。
2.横过车行道时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而是任意横穿,或在车辆来临时突然横穿。
3.只顾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的显示,不服从交通指挥和管理。
4.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玩耍、打闹、抛物、泼水等。
5.在铁路道轨上行走、坐卧、玩耍、放牧、拣拾杂物、摆放石块、木块等 。
6.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和铁路的隔离设施。从铁路桥梁、隧道和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道轨上通过。
7.不听从铁路道口工作人员或信号的指挥,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强行通过已经关闭的铁路道口。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不良行为:
1.未满12岁的中学生上路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逆行道上骑车;在机动车道上学骑自行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只顾自己行驶,不管前方情况和左邻右舍的安全,当机动车临近时也毫不相让。
4.骑车遇路口转弯时不减速,不向后望,不打手示,突然猛拐。通过路口时猛蹬猛骑,遇有禁行信号时抢行或闯行。
5.骑车时双手离把或单手持物,或再牵引一辆车,或驮带他人。
6.骑车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闹或曲线竞骑。
7.三五人骑车并列行驶或扶肩并行。
8.在沙土路面遇机动车辆为抢占风头,突然驶向路左或路或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或手抓机动车行驶。
二、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行路安全常识
行路是中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行路时不要玩手机。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骑自行车安全常识:
有些中学生选择骑车学,同学们必须掌握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通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撞,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抓机动车行驶。
(三)乘车交通安全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是广大中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同学们应该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
2.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
3.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不要乘坐该车;不乘坐超载车。
4.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
5.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支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
6.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7.车到站后,下车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8.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发现下列情况不能乘车:
第一 发现车辆破损,声音异常时;发现驾驶员精神状态不佳、酒后驾车时:发现车辆不正常运行、客货混载、违章超载时:发现客车有其他违反操作规程时。
第二 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雾、大雪不坐汽车长途跋涉。
第三 病中无人陪伴不要乘车。
第四 坚决不乘坐无载人资质的三轮车或摩托车。
三、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同学们在遇到事故现场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当保持理智。要利用现场附近的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迅速拨打“122”或“110”、“120”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报警。在交通民警未到之前,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等情况。如遇见交通肇事者逃逸,应尽可能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当你们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们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们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日,为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公安部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最为宝贵的。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爱生命吧!
长沙市师大思沁高级中学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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